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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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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07-2-25 作者:
未知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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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中小企〔2007〕9号 各市、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省有关单位:
现将《2007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制定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含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下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中小企业综合素质,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 邓承红
联系电话:020-83133435 传真:020-83135859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2007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指导2007年全省中小企业(含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下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以及省政府2007年的工作安排和国家发改委银河培训工程的工作要求,按照《广东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2006年工作情况及2007年工作意见》(粤中小企[2007]2号)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人才培训服务平台初步建立。一是继续开展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的认定工作,建立完善全省中小企业人才培训服务平台。争取每个地级以上市都有1家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或示范机构,条件较成熟的地区可考虑适当增加,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培训网络。各市也应当培育和建立起本地区的培训示范基地或示范机构。二是初步建立起推荐培训课程及师资库,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形成若干品牌培训课程。推荐课程及师资主要从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培训机构(包括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中符合中小企业培训内容发展方向、适合中小企业的普遍需要、有较高水平和代表性的培训课程中筛选。
(二)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通过突出发挥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的作用,积极推广推荐培训课程及师资的应用,严把培训计划制订关、项目实施关和申报审核关,促使财政资金扶持培训项目的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通过政策引导、信息服务和资金扶持等方式不断将社会优秀培训资源整合到中小企业培训队伍中来,推动规范、健康、日常性的中小企业培训市场发育。三是内容丰富、时间灵活、形式多样的培训格局初步形成。在内容上,既有政策性的,也有业务性的,既有公益性的,也有商业性的;在时间上,既有短期的,也有中期的;在形式上,既有面授式的,也有远程式的;等。
(三)企业自主培训意识进一步增强。鼓励社会培训机构与中小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展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个性化培训或针对突出问题开展自主培训,共同探索建立学习型中小企业培训模式。
二、原则要求
(一)重点突出。在地域方面,以产业集群地、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区)镇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在内容方面,以宏观经济政策、节能降耗知识、循环经济知识、现代企业管理、企业自主创新、企业投资融资、信息技术应用、物流管理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和通用劳动技能为重点;在受训人员方面,以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员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专业人员为重点,其中高级管理人员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专业技术员工以提高劳动技能、服务机构专业人员以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在企业方面,以政府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优强企业、重点企业为重点。
(二)方式灵活。培训方式的选择要考虑方便中小企业,可以是短期知识普及式的,也可以是中期强化训练式的;可以是集中面授的,也可以是远程(如网络、函授等)培训的;可以是组织员工到培训机构集中培训的,也可以是培训机构到企业组织内训的;可以是组织企业人员到省内优强企业观摩学习的,也可以是组织到省外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参观学习甚至可以是组织高层次企业管理人员到境外发达国家参观学习的;等。
(三)注重实效。要把宏观经济政策、节能降耗知识、循环经济知识等是否已经被中小企业所了解和掌握、中小企业员工是否因参加培训提高了管理水平或者劳动技能、中小企业是否因派出员工参加培训直接或者间接提高了生产效率等作为每一个培训项目是否取得实效的判断标准。不办没实效培训项目,缓办小实效培训项目,办好大实效培训项目。要尽可能选择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培训课程及师资、要充分依靠高水平培训机构尤其是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或示范机构开展培训,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三、主要措施
(一)培育推广推荐培训课程。一是积极应用推荐培训课程。去年以来,经各地申报、公开征集、审核把关,筛选出了一批推荐培训课程及师资(附件1)。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培训工作时,可考虑从中挑选适合当地需求的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二是完善推荐培训课程及师资库。通过适时召开研讨会、现场推广会、巡回免费培训以及利用新闻宣传等方式提高推荐培训课程的知名度。通过适当的方式收集有关方面对推荐培训课程和师资应用的意见和建议,使推荐培训课程在应用中不断完善、提升,逐步形成若干品牌培训课程。
(二)建立完善培训机构交流机制。一是适时召开全省培训工作座谈会,交流情况、总结经验。通过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这个平台,探索建立各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经常交流的联系机制。二是通过政府组织或者资助培训机构组织等方式,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免费或部分免费的公益性培训。组织公益性培训,要考虑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是否有积极性),要评估可能带来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要侧重内容涉及面广、普及性、信息性、政策性的项目,择优实施。
(三)规范培训项目申报程序。为切实提高培训项目的实施质量,各地、各单位实施拟申请省财政资金扶持培训项目时应按规范程序进行:以地级以上市、县(市)、省有关单位为报送单位制定培训计划并报送-→省择优确定重点培训项目并下达计划-→实施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报送单位和实施单位整理办班资料-→报送单位和实施单位申请资金补助-→省审核实施情况后择优给予适当补助(奖励)。各地级以上市、县(市)、省有关单位报送2007年培训计划须向省正式行文并填写《2007年培训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实施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3),于2007年3月底前分别报送到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其中区的培训计划由管辖的地级以上市汇总报送,县(市)的培训计划在报送省的同时报管辖的地级以上市备案,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按隶属关系由报送单位汇总报送。2006年已列入重点培训项目计划(粤中小企〔2006〕32号)在2006年8月15日之后实施的培训项目无须再重复上报,可直接列入2007年培训项目的申报范围。已实施培训项目申请省财政资金扶持按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有关资金申报通知执行。
四、组织指导
省中小企业局主要负责对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完善人才培训服务平台,重点培育发展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培育推广推荐培训课程,指导实施好全省性的培训项目。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根据本方案制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培训工作计划”,并重点完善本地区的培训网络,抓好对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优强企业、重点企业以及产业集群地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员工培训。各市、县的培训项目,应安排给当地条件具备、服务较好、质量较高的培训机构(如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或示范机构)组织实施,其中地级以上市可安排1-2家培训机构负责实施,县(市)可安排1家培训机构负责实施。尚未建立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或示范机构的地级以上市,要组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积极申报(申报具体要求按粤中小企〔2006〕37号《关于继续开展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培训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其中申报时间调整为2007年3月底前,其他不变)。
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主要负责搭建培训交流服务平台,为政府部门、培训机构和企业做好沟通、协调和服务。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主要负责自主品牌培训课程的培育,积极参与推荐培训课程及师资库建设,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为中小企业开展各类专业培训服务。
附件:1.推荐培训课程及师资汇总表
2. (市、县)2007年人才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
3.实施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1:粤中小企〔2007〕9号附件(1-3).xls 附件2:关于下达2006年省中小企业重点培训项目的通知(粤中小企〔2006〕32号).doc 附件3:2006年省中小企业重点培训项目计划.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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